能源管理系統補助說明:(以下以新北市為例,各縣市補助說明以各縣市公告為準)
補助對象:契約容量或表燈營業之服務業電力用戶
補助額度及標準:
(1)51kw以下或表燈營業用戶:小型能管系統,每套補助設置費用1/2,且以新臺幣5萬元為上限;功能應包含用電資訊可視
(2)51kw~800kw用戶:中型能管系統,每套補助設置費用1/2,且以新臺幣15萬元為上限;功能應包含用電資訊可視化及自動化節能管
(3)800kw以上用戶:大型能管系統,每套補助設置費用1/2,且以新臺幣150萬元為上限;功能應包含用電資訊可視化、自動化節能管理及空調效率監測